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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

网络整理 2020-07-15 22:47

连云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
仲裁裁决书

连劳人仲案字〔2020〕第75—1号

申请人周某

被申请人连云港近在零距离教育咨询有限公司,住所地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(街)111号3楼LYG-3-009-012。

法定代表人王彤双

案由:劳动报酬、赔偿金争议

申请人周某诉被申请人连云港近在零距离教育咨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零距离公司)劳动报酬、赔偿金争议案,本委受理后,依法指定独任仲裁员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申请人到庭参加了仲裁活动,被申请人经本委依法通知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本委依法缺席仲裁,本案现已审理终结。

申请人诉称:2019年9月16日及17日、10月3日加班,同年11月8日,为万达商城活动作准备加班6小时,加班费共为914元。2019年国庆期间,“米奇乐”为“淘淘乐学”开、关门,费用为50元,同年10月31日,万圣节活动购卡纸和电池,费用为31元,去嘉瑞宝的车费为12元,未报销的上述费用共为93元。2019年10月份工资并未达到扣税标准,申请人至当地税务局查询,被申请人并未为申请人代缴个人所得税,该月所发工资为4256.5元,扣除了个人所得税210元;此外,从该月工资中扣除了同年11月住房公积金122.4元,但并未缴纳。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并未提前30天告知,应支付赔偿金3500元,现请求:一、支付加班费914元;二、支付未报销费用93元;三、支付2019年10月份工资中扣除的个人所得税210元;四、支付赔偿金3500元;五、补缴2019年11月份住房公积金122.4元(该项请求于庭审中撤回)。

申请人为证明其主张,向本委提交如下证据:

一、劳动合同,证明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,是其员工,被申请人没有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,申请人请求支付赔偿金及工资。

二、票据、微信记录,证明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因工作垫付93元。

三、考勤表,证明申请人加班,10月1日之前因为没有钉钉打卡,都是纸质考勤,申请人共加班5天6小时(10月3日按照3天计算,另外是9月16日、9月17日、11月8日的6小时即18点30分至零时30分),没有结算加班费,只结算了10月2日加班工资。

四、工资单,证明从申请人2019年10月份工资里扣除个人所得税210元,被申请人并未为申请人缴纳。

五、微信记录,证明被申请人运营总监韦元龙通知申请人交接工作,申请人与负责人确认,负责人王珺予以确认。

被申请人既未提交答辩书或证据材料,亦未到庭参加仲裁活动。

因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活动,未就申请人所举证据提出质证意见,未提供其应掌握保管的本案所涉考勤记录、工资支付记录、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,应就此承担不利后果,申请人所举证据本身并无明显的不符合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关联性等情形,综上,对申请人所举证据,本委予以认定或采信。

本委查明:2019年7月24日,双方当事人签订期限为自该日起至2022年7月23日止的劳动合同,约定:申请人从事运营教师岗位工作,被申请人按国家标准工时制安排申请人工作,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2500元/月(税前)+营销绩效(税前)+课酬(参照日常行为绩效)(税前),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,均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等。2019年9月份,被申请人所安排的申请人的休息日为周一和周二,当月16日及17日,申请人被安排加班两天。2019年10月3日,申请人被安排加班1天。2019年11月8日,申请人按早班作息时间(9时30分至18时30分)打卡上班时间为9时21分,打卡下班时间为次日零时46分。2019年11月13日,申请人通过微信向被申请人请求发送其10月份工资表,后收到该月工资条,工资总额为5024.14元(构成项目中含有3500元),扣除210元、557.64元后,实发工资数额为4256.5元。2019年11月19日,申请人就其接到被开除的电话通知通过微信与被申请人核实,得到被申请人确认,原因为申请人的业绩。

关于所主张的未报销费用93元,申请人就其诉称提供有相应数额的票据或微信记录。关于所主张的加班费,申请人用于计算该费用的月工资基数为3500元,并解释该3500元系其底薪。

上述事实有当事人所举证据及庭审陈述等予以证实。

本委认为:关于申请人主张的加班费,根据查明情况及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缺席应承担不利后果等情况,对于申请人主张的法定休假日加班1天、休息日加班2天、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6小时的加班加点情况及用于计算该加班费的月底薪工资3500元,本委予以认定或采信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,按不低于其工资的150%支付加点工资,休息日加班且未能依法安排补休的,按不低于其工资的200%支付加班工资,法定休假日加班的,按不低于其工资的300%支付加班工资,因申请人所主张的加班费914元未超出法定标准,本委予以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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