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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港分子黎智英等人被捕 梁振英:犯法必被惩处

网络整理 2020-08-02 11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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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8日早,香港警方拘捕多名乱港分子,包括名列“乱港四人帮”的壹传媒创始人黎智英、前民主党主席何俊仁,还有香港民主党前主席杨森、工党李卓人。对此,香港前特首梁振英表示,政治势力不能凌驾法律,不管是谁,只要犯法就要受到制裁。

据香港《文汇报》报道,2月28日早晨7时许,香港警方港岛区重案组10多名探员到乱港分子、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寓所将其拘捕,除黎智英外,前民主党主席何俊仁,香港民主党前主席杨森、工党李卓人等也被香港警方拘捕,四人均被指参与2019年8·31非法集结。对此,梁振英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,香港是法治之区,不管后台多硬,不管在外国有什么保护伞,犯刑法或民法(包括诽谤法)的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。梁振英还指出,有关部门要主动,要有担当,政治势力不能凌驾法律。

据港媒报道,黎智英涉嫌与2017年6月在维园凉亭刑事恐吓正常采访的东方男记者案,以及2019年8.31的非法集会案件有关,因此被警方拘捕。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、大律师马恩国在接受香港《橙新闻》采访时表示,刑事恐吓及非法集结均属刑事罪行,最高可被判5年监禁。

马恩国表示,刑事恐吓一般有两个级别的处理方式,若香港律政司认为所涉及罪行较轻,则会以简易程序处理,违法者最高可被判入狱2年或罚款2000元;但若案情严重,例如曾多次向相关人士作出恐吓行为,检控人员可按照公诉程序处理,最高刑罚为监禁5年。被问及参与非法集结罪行的检控程序,马恩国回应称,非法集结罪与刑事恐吓处理方式相似。

另据香港《橙新闻》报道,对于黎智英被捕一事,港区全国人大代表、工联会会长吴秋北表示,8·31非法集结严重影响香港,香港警方严正执法彰显香港法治。

吴秋北表示,8·31事件为香港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,香港反对派打着所谓“争取公义”的旗号作奸犯科,对法治理解荡然无存。黎智英涉嫌恐吓一事,相关影片早有曝光,证据充分,香港警方严正执法,彰显了香港法治,同时也对误入歧途的年轻人作出警醒,那就是犯法者必将受到惩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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